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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hexun新聞

你用瞭我的歌你就要付我錢 KTV知識產權糾紛

昨天,下城法院開庭審理瞭一起和知識產權相關的案件。重慶一傢知識產權代理公司把下城區一傢好樂迪給告瞭,說好樂迪沒有經過他們許可,就使用瞭他們8首歌曲,供消費者點唱。這8首歌是:《水中月亮》《姑娘我愛你》《香巴拉女孩》《阿啦傢園》《遠方情人》《青藏人》《愛的天堂》《姑娘動瞭我的心》。原告律師說,這幾首歌都是耳熟能詳的熱門歌曲,很多老太太跳舞都會用到。歌曲制作成MTV後,制作者把全部著作權都轉讓和授予瞭公司。2010年8月,公司偶然發現,杭州的多傢好樂迪沒經過他們許可,就用瞭他們的MTV。他們帶著公證員到這些好樂迪開包廂,點播這8首歌曲,讓公證員進行證據保全。從去年起,這幾傢好樂迪被陸續告上法庭,這次是第三傢。公司要求好樂迪停止侵權,不再公開放映,每首歌曲索賠2500元。“耳熟能詳?”好樂迪代理人笑瞭,她高聲說:“在座的各位有誰知道這幾首歌嗎?”說完,她面向法官:“公司本來就不賺錢,壓力很大,又經常遇到這種公司來告,要求賠錢,再這樣真沒法生存瞭……”“那如果都像你們這樣,用瞭我們的歌不給錢,還有誰敢搞創作?”原告律師反問。法官組織調解,雙方達成意見:好樂迪停止放映這8首MTV,每首歌賠償對方550元。KTV的歌曲要付版權費承辦法官王磊:KTV沒有免費的午餐,用瞭別人的歌曲就要征得著作權人同意,要付版權費。由於KTV歌庫有上萬首歌曲,如果要向每一個著作權人申請授權的話,成本太高。所以,我國有一個法律授權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,叫做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(簡稱“音集協”)。著作權人和KTV等機構都可以加入音集協。著作權人可以把作品授權給音集協,讓音集協代為向KTV等收費,KTV從而被授權使用這些歌曲。目前,音集協已經取得瞭90%的MTV作品授權,但還有10%的作品沒有得到授權。這10%的作品如果被侵權,著作權人可以合理維權,向法院起訴。至於已經授權給音集協的90%的作品,如果被侵權,可以由音集協來起訴對方。在我們這個案子裡,原告就屬於那10%,被告好樂迪沒有得到他們授權,很難得到法院支持。今天是世界產權日。杭州中級法院民三庭庭長張政說,去年,杭州法院收到知識產權類案件3000多件,有侵犯商標權的、侵犯著作權的、侵犯商品外觀權的……“知識產權的保護必須得到重視,否則創新會受到遏制。我們法院也在想各種方法從司法上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。”昨天,中院還邀請瞭米其林、美洲虎、微軟(中國)等在華外企的法務人員,聽取瞭他們對於知識產權保護的一些看法及預期。都市快報 記者 段靜 通訊員 中法 夏法

新聞來源http://土城房屋借款news.hexun.com/2012-汽車借款利息怎麼算04-26/14081601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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